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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大会发言)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2-02-23访问次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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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银川市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夏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市委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来抓,推动形成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原料化、基料化“五化并举”、协调推进的综合利用格局。目前,全市可收集秸秆资源量63.02万吨,综合利用率88.95%,建成秸秆收储清运中心(点)20个,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经营主体20家,年消纳加工处理秸秆19.7万吨。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以‘双碳’目标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三条红线’,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但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策引导扶持力度不够,部门协作持续发力不足,示范推广项目不多,收集贮运体系不完善,产业化发展水平低等。为此建议:

一、完善综合利用政策,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坚持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责任包干与督查考核相结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农民广泛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落实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投资、税费、价格等政策,尤其是财政部门要在秸秆还田、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上加大补助力度,金融机构要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健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规范和培训制度,加大农机企业及农机部门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服务指导奖补投入,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力量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根据各县区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统筹考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化布局。

二、强化项目示范引领,完善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以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示范项目为抓手,推动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秸秆加工生产经营主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多元化、产业化发展。制定出台秸秆收集和补助办法,进一步明确秸秆切碎深耕还田的补助条件及标准。根据县区秸秆资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统筹布局推广应用新技术。大力发展养殖业,鼓励养植专业户、养殖场和饲料加工企业通过青贮、微贮、揉搓丝化、压块等处理方式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发挥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注入,不断完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

三、培养发展骨干企业,拓展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

积极培育秸杆收集及综合利用主体和经纪人,构建“村居有点,乡镇有中心,县区有企业”的秸秆集中收购网点,加大农村基层收储点投入扶持力度。在作物收获期间,农业部门要主动帮助农户做好秸秆还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开发。积极拓展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励养殖大户收集秸秆作为青贮饲料,鼓励农户积极探索,利用秸秆种植马铃薯、培育食用菌,扩大秸秆利用渠道,开展秸秆堆肥试验,探索秸秆通过采用菌种堆肥发酵,加速分解技术,提高秸秆处理效率。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健全督导巡查奖惩制度

通过媒体、网络、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提高辖区居民对秸秆用途和经济价值的认识,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技术、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出去,充分发挥企业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其中,强化生态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力度做好巡查督导。组建市、县、镇、村四级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巡查;由市综合执法、农业、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建立不定期督导巡查制度,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建立镇(街道)、村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设立举报热线,凡举报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完善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