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 议政建言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协商报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3-03-09访问次数:字号:[]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切实发挥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用,按照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市政协常委会围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主题,先后深入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在充分借鉴中卫市、固原市工作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协商提出对策建议。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近年来,银川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部署,高位谋划、迅速行动,以实施“六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梯次推进、长效巩固”的思路,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民环卫意识普遍提高,西夏区、金凤区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西夏区荣获“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荣誉称号。

(一)美丽村庄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切实把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从压实领导责任、坚持系统谋划着手,成立银川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包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完成172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18个、美丽村庄建设项目33个,全市农村水、电、路、迅等基础设施条件整体实现优化。

(二)农村“厕所革命”高质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紧紧围绕农民群众需求,累计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5.8万座、公厕14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6%。坚持每年对全市建设完成的户厕、公厕进行全面排查,采用一月一调度一督导一推进的具体举措,对已建成农村厕所运维开展“回头看”,确保“改一户成一户能常用”。

(三)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紧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压缩转运、资源利用、消纳处置”五个方面,高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运转处置体系,推行农村“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采取“上门收集、定时清运”,实现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率达到3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8%。

(四)生活污水治理递次推进。坚持以项目为依托,综合施策,健全了“以县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长效运维管护,全市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厂)56座,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7%。

(五)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坚持“硬件、软件”一起建、“村子、院子”一起抓,持续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示范样板村创建等工作。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工制、志愿者服务制等长效管护机制,推广积分治理模式,将群众院落环境卫生排名、维护村容村貌等文明行为纳入积分制管理奖励体系,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动能。累计拆危拆违2283处,整治高速公路、主干道路沿线11051公里,清理生产生活垃圾26.2万吨,植树94万株,改造庭院6394户,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美丽乡村环境逐渐显现。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上推进有序、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区、市党委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工作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村庄规划特色不够鲜明。一是规划进程缓慢。村庄规划编制审核审批缓慢,如灵武市、永宁县还有31个村庄未启动。还有些村庄存在边建设边规划、边规划边改进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二是规划模式单一。由于村庄规划多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存在一个模式套着用、一个套路走到底的现象,规划文本不接地气、实用性不强,对村庄的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和产业元素等方面挖掘不深,特色化建设不足,“千村一面”现象突出,规划的指导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农业产业布局不够清晰。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指出要着力发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明确打造“两都五基地”助力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但上述发展目标在村庄产业规划中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规划中仅围绕各村产业现状进行布局,对主导产业的定位还不够精准,产业布局的前瞻性不足,村小产业全、村间产业雷同现象仍不同程度上存在,未形成具备鲜明地域、村域特色的产业发展布局。

(三)项目政策支持不够聚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具体项目,但目前工作中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不足,“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仍然存在,市县支农资金统筹不足、部门涉农项目各自为政现象还有发生,难以实现预期的整治成效。如:每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建设项目、致富提升样板村建设项目、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等,各项目实施主题选定的示范点重合率较低,未形成有效合力,难以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用,使各自的示范点、样板村不够“示范”、难显“样板”,未达预期成效。

(四)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强劲。一方面表现在村级组织领导力不强。村干部队伍年龄总体结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且长期在本村工作,工作惯性、惰性使其对美丽乡村建设认识不足,主观能动性发挥有限。另一方面农民主体参与度不高。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仍然突出,中青年农民因就业、教育、医疗等原因选择在城市购房定居,大量农村空置的院落无人管护;且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度不高,仍然存在随意丢弃废弃材料、房前屋后长期乱堆乱放的现象,自觉维护环境主动性不强,致使出现“农田比村子好、村子比院子好、院子比屋子好”的情况。

(五)建设机制配套不够完善。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虽已全部建立,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有制度不健全,有标准难执行,有队伍不过硬,有督查重形式等情况,且部分农村巷道无人保洁,垃圾清运不及时、农户庭院摆放杂乱、环卫设施破损等问题仍然存在,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如蔬菜尾菜、枝蔓、枯枝烂叶等垃圾,只能通过就地掩埋、饲喂牲畜等方式进行消纳,还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再如金凤区金星村等条件较好的村庄,虽聘请第三方保洁公司开展环境卫生维护,但缺乏配套的考核监管机制,环境卫生仍有死角。另一方面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村庄污水集中管网有待推广、部分农厕仍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有待强化等问题,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付,企业、社会力量等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不能最大限度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

三、建议和意见

(一)村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阵地”,要夯实乡村建设基石。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村庄规划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龙头,在规划编制上要体现村庄个性,彰显特色,挖掘亮点。各县(市)区要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及整治改善类科学确定各自然村村庄类型,统筹村域空间管控和要素布局,做到应编尽编。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要素,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为产业布局发展、建设用地利用、村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规划保障。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推进全过程质量控制。二是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法治、德治、自治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村—网格(村民小组)—普通农户”管理服务体系,通过网格干部走村入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变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自愿行动。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推动“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家训、特色文化”等内容上墙,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共同创造优美生活环境。三是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提升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率,将“空心村”整治和“一户多宅”清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空心村”整治步伐。加快推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学习借鉴兴庆区河滩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兴庆区司家桥村、西夏区昊苑村、贺兰县星光村等闲置农房激活经验做法,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强农村土地资源优化利用,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引导农民逐步向产业聚集和发展势头较好的小城镇、中心村集聚,保障农民权益,推动村庄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引擎”,要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一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各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自然环境、区位特点等因素,按照“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做好乡村产业规划,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推动形成企业布局科学、产品结构优化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生产生态协同发展。探索建立“飞地招商”新模式,建立项目引进方和项目落地方在税收分配、指标考核等方面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打造产业集聚发展高地,避免同质化无序竞争。二是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畅通产销体系,发展精深加工,依托“万企兴万村”等工作加快建设一批产业规模大、技术装备先进、创新能力强的精深加工基地,培育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建立现代经营体系,鼓励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流转、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共建基地、协作销售等方式,建立“公司+市场+基地+农户”的经营体系,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形成一二三融合发展格局,实现农民“家门口”就业,吸引农村人口回流。三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全面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及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发布银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产品品牌创意大赛,通过“宁夏品质中国行”等展销活动,扩大银川特色农产品区域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

(三)人才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原动力”,要发挥乡村建设主体作用。一是要培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开展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引导素质高、修养好、能办事、肯担当的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优化村干部待遇,制订完善农村青年干部成长发展机制,通过制度约束与思想引领并济,技能培训与激励保障兼施,打造过得硬、接地气、出实绩的村干部队伍,切实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组织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要全面激发农民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这场乡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了农民,同时也依靠农民。加强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支持农民、村集体参与乡村建设治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讲好乡村故事,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农民内生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要积极发挥乡贤作用。搭建乡贤参与活动的平台,建立健全乡贤参事议事机制,突出乡贤“智囊团”“公道杯”“宣传员”“助推器”的功能定位,“补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鼓励和支持在外精英返乡创业,在创业项目、财政扶持、土地流转、场地使用、人才引入等方面提供具体支持,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创业保障等方面营造宽松环境,让返乡创业者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好投资或投身于家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为家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四)政策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助推器”,要优化乡村发展环境。一是汇聚合力抓示范。根据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情况,择定示范点,明确具体建设任务,通过任务指标分解,汇聚各部门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形成银川市域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年推进、高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各部门资金,聚集项目效应,不断完善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天然气接通入户,发展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的“硬设施”。三是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公共财政优先投入保障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确保土地出让收入10%以上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更大力度向乡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倾斜,尽可能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电商等公共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改善农村人居的“软环境”。

(五)机制是农村人居环境的“压舱石”,要挖掘村庄发展潜力。一是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运维方面,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原则,探索适当收费、第三方托管、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建设后期探索建设方有偿服务、物业方管理等模式。评估监督方面,建议积极引入第三方,完善监管体系,丰富监管载体,强化监管手段,建立起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全方位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监控。二是构建共享参与格局。积极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元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开发,形成循环资金链,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三是建立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多途径组织发动群众,组织举办形式多样、接地气、深入人心宣传引导活动,借助干部轮训、农民趣味运动会等平台,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扔、柴草乱堆、农机具乱停放、污水乱泼乱倒等问题。建立环境卫生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组织村民对垃圾治理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建立积分制、设立“红黑榜”等多种方式对农户进行激励,结合实际对工作情况较好的保洁员、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庄给予奖励,打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最后一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