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 议政建言

(委员提案)关于大力推进普惠性社区托育机构建设的提案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2-02-22访问次数:字号:[]

银川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020号提案

 

提案人:民盟银川市委会

 

提出提案理由: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公办托育机构,并通过减免租金、税费优惠、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托育服务。现有幼儿园的学位数量有限,不能够满足家长入托的需求。同时我区早期教育人才数量较少,需提前布局人才培养计划。我区相对其他省份人才引进优势并不明显,建立普惠性社区托育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引进人才的吸引力。

具体建议:

一、确定社区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的主管部门,明确发改、住建、教育、消防、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职责。

二、编制中长期“普惠性社区托育机构发展规划”,开展普惠性社区托育机构建设试点,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1、住建部门提出新建小区配套托育机构用房配建意见,制定相关建设、验收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

2、学习借鉴发达地区托育机构进社区的运营模式,对社区托育运营模式进行的探索。

三、大力推进托育人才的培养,补齐人才短板。政府根据社区托育机构发展规划,与幼儿师范类院校合作,制定招生计划,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定期安排早期教育专业教师和学生赴发达地区托育机构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