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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政协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开展民主监督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3-11-03访问次数:字号:[]

  为深入推进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按照永宁县政协《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常态化助力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1月2日,永宁县政协社会治理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了民主监督。县政协副主席张文霞参加活动。

  在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行,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的认证管理情况,随机查看了两处商业区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安全头盔配备、驾乘人员安全头盔的佩戴情况。在望远镇蓝山青年城,调研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详细询问了社区在保障电动车充电安全、整治飞线充电等方面的措施和效果。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县电动自行车上牌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调研组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电动自行车是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群众需求大,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打击销售无合格证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等经营活动企业的监管,加强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准入管理;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号召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干部职工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规定,督促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进入单位院落;要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