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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大会发言)关于织密“保障服务网” 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安心的建议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4-06-11访问次数:字号:[]

关于织密“保障服务网”
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安心的建议
——顾宝清委员代表民盟银川市委会的发言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众消费模式的多元升级,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因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强,电商、外卖、快递、网约车、货车司机、家政服务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但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更灵活,流动性更大,导致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诸多问题:权益保障不到位。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大部分是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约率不高、工作时间长、社保参保率低等问题。例如,银川市4100多位快递小哥和2100多位外卖送餐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只有54%和36.1%。即使参保,也主要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不愿参加其他社会保险。同时,他们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即使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及时有效维护,特别是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因没有与平台企业或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理赔难的现象时有发生。流动性大难以管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大多数以提供劳务服务为主,具有流动性强、工作变换频繁、收入不稳定等特点。平台、企业、派遣公司对劳动者的管理较为松散。经统计,我市快递小哥等4类从业人员中30%工作时间不足1年,这种临时性、短期性的工作方式,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管理难度大。监管未形成合力。无论是快递员,还是外卖员,其活动依托的是网络平台,具有“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点,按照传统的政府归口管理方式,很难将其划入哪一个具体的政府监管门类。部分企业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的巧妙包装,违法用工、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更加隐蔽,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行政监管手段难以实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障。工会组织覆盖面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自由职业者人数居多,大多没有专门的组织或企业统一管理,50.5%从业人员未加入工会组织,25%以上的人从未享受过职工福利。由于缺乏“娘家人”,在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奖惩制度等方面,无力也无法直接与企业和平台开展协商议价,致使工会组织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职能不能有效发挥。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源头管理,堵住用工的“漏洞”

  探索制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加快制定《银川市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指引》,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劳动用工情形,理清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源头上规范用工行为。

  二、优化保障服务,兜住权益的“底盘”

  进一步破除城乡、地域和不同险种之间的壁垒,利用就业、社保等补贴资金,支持创建新业态行业性组织,通过行业组织受理参保;以“互联网+社保”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力打通全民参保的“最后一公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提高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优先参加工伤、养老、失业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大监管力度,扎紧保障的“篱笆”

  加强和完善行业监管,明确各类新业态行业监管主体和责任,由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平台(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人社部门完善工伤参保办法,为新业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清障疏堵、优化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权益保障责任;工会提高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覆盖面,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工会维权范围。

  四、整合服务资源,送上关爱的“礼包”

  在人员密集区、商业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爱心驿站,让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饮水、累可歇脚”,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便利。联合慈善机构、爱心企业开展困难帮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让托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手”更宽厚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