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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托幼一体化” 实现幼有善育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6-02-27访问次数:字号:[]

完善“托幼一体化” 实现幼有善育 
民进银川市委员会
 
  “托幼一体化”主要以普惠幼儿园为主体,在办好3-6周岁幼儿学习教育的同时,开办2-3周岁幼儿照护托育,实行一体化管理服务,这种新的托育模式有益于应对现阶段人口问题所带来的“入托难”和幼教资源没有高效整合使用的困境,是1+1>2的好办法。全国多地正在积极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成为保障“幼有善育”的民生基础工程,受到广大婚育家庭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银川市64.3%的幼儿园开设了托育服务,可提供托位3986个,但托位使用率仅占5%左右,政策支持不到位,幼儿园办托困难大,具体表现在:
  一是运营压力巨大目前银川市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的运营资金缺口大,以兴庆区幼儿园改造托育中心为例,改造一个托育中心约需83万元,公用经费、设施改造、增配人员薪酬等支出没有来源,严重抑制幼儿园办托积极性。
  二是师资力量薄弱。现有幼儿园教师普遍缺乏2-3岁婴幼儿照护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托育教师属于技术工人,未纳入职称评审体系,待遇偏低、职业前景不明,专业人才不愿流向托育岗位。
  三是质量标准缺失。目前没有统一的托幼一体化建设标准和课程体系,幼儿园在托育教室装修、玩教具配置等硬件方面无据可依,在课程设计、照护流程等软件方面存在“教什么、怎么教”的困惑。部分幼儿园为降低成本实行混龄托育,将3岁以下婴幼儿与小班儿童合并照护,不利于2-3岁幼儿心理发展和行为成长。
  四是风险保障缺失。托育机构专属责任险种虽已面世,但市场供给不均衡、产品适配性不高,多数托育机构在运营中面临的幼儿意外风险,仍需通过非专属险种部分覆盖或自行承担。加之传统养育观念影响深远,部分家长坚持“幼儿应由家庭照顾”的认知,且托班每月收费高,进一步降低家庭送托意愿。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经费支持。按照分级办学体制,试行托育生均经费财政核拨办法,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700元/生/年),制定2-3岁托育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将托育设施改造费纳入财政补贴(如“改造即补、达标即奖”);衔接学前免费政策,对开展托育的幼儿园,按学前教育免费导致的收入减少给予专项补助,确保普惠托育与免费学前教育协同发力。
  二是完善师资培养计划。出台职称评聘办法,制定托育师资职称评审聘用管理办法,解决托育师资后顾之忧;强化幼师职业教育托育专业课程设置,通过“订单培养”输送人才,解决基层园所师资短缺问题。
  三是优化成本分担机制。按“服务能力+实际服务天数”核算,对幼儿园托育出勤率波动给予动态调整补贴;对二孩、三孩家庭推行梯度收费减免,减免部分由财政补助;执行托育机构水电气热居民价格政策,降低运营成本;支持幼儿园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托班,财政按服务质量给予奖励,降低管理成本。
  四是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保险企业开发适配银川本地的托育保险产品,政府补贴50%保费,降低机构风险;建立质量监管体系,由卫健、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检查,将结果与补贴、等级评定挂钩,提升家长信任度;支持推动托育园与社区医院、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建立特殊儿童照护个案指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