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 闻 > 要 闻

银川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信息来源:银川发布客户端发布日期:2023-08-29访问次数:字号:[]

  8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银川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含贺兰德胜片区、永宁望远片区)的城市更新活动。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9月23日。

  城市更新主要内容包括:

  以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片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

  以推动老旧厂区、老旧市场、低效产业园区、传统商圈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

  以提升生态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

  以更新改造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补足短板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

  以强化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楼宇等特色风貌为主的历史风貌类城市更新;

  以更新改造老旧小区、街区,建设完整社区、未来社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主的人居环境类城市更新;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情形。

  银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更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落实“强首府”战略定位,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先城市体检后城市更新,治理好“城市病”。

  本市城市更新工作遵循政府引导、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科技赋能、绿色发展,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实行“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城市更新单元是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以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和产权范围为边界,所划定的相对成片并可以进行设施和利益统筹的区域。城市更新单元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城市更新项目。记者了解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应严格按照,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实行动态平衡。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实施该《管理办法》将有助于“强首府”战略的落实,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实施,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奋力开创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新局面。